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丹徒区特大暴雨城市防洪避险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3年6月29日印发的《丹徒区特大暴雨城市防洪避险预案》同时废止。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丹徒区特大暴雨城市防洪避险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3年6月29日印发的《丹徒区特大暴雨城市防洪避险预案》同时废止。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