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丹徒区关于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
管理的二十二条措施》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丹徒区关于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的二十二条措施》已经区政府第四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4日
关于印发《丹徒区关于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
管理的二十二条措施》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丹徒区关于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的二十二条措施》已经区政府第四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