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丹徒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调整丹徒新城镇荣路沿线等部分用地规划性质的决定
(2008年11月27日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08年11月27日,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调整丹徒新城镇荣路沿线等部分用地规划性质的议案》,决定:
1.谷阳大道东延(镇荣路转盘至沪宁高速公路支线)沿线两侧土地规划性质调整为商贸用地。
2.瑞山路以南、镇荣路以东、沪宁高速公路支线以西、谷阳镇区以北的土地规划性质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
3.勤政南路以北、镇荣路以东的土地规划性质调整为商贸用地和居住用地。
4.谷阳湖以南、南环以北、镇荣路以西的土地规划性质调整为公共绿地、配套商贸和居住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