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丹徒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08年全区财政预算部分项目调整意见的决定
(2008年11月25日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镇江市丹徒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冷顺康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8年1—11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部分项目调整意见的报告》。会议认为,报告中提出的调整预算的意见是基本合理的,决定批准这个报告,将今年的财政总收入由210000万元调整为170000万元,一般预算收入由98750万元调整为70000万元,其中,国税局征收23000万元,地税局征收34000万元,财政局征收13000万元;财政总支出由110445万元调整为100445万元,其中调减政府性基金支出9000万元、调减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1000万元。
会议要求,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结合实际情况,筹划好和落实好各项增收节支措施,确保今年财政收入任务的完成、确保财政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