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函
现将《关于对丹徒区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费实行财政补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如有意见,请于2023年2月8日(星期三)下午下班前反馈至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广场西路161号4楼410办公室)。
联系人:郭奕含,联系电话:80613981。
镇江市丹徒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3年2月6日
关于对丹徒区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费
实行财政补助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创新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机制,进一步缓解农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对我区范围内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费实行财政补助政策。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业务范围
补助业务范围限定为丹徒区农业生产(包括农林牧渔生产和农田建设)及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产业融合项目(向农业生产者提供农资、农技、农机,农产品收购、仓储保鲜、销售、初加工,以及农业新业态等服务的项目)。
二、补助对象
由江苏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农担”)给予融资担保的符合条件的丹徒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单户担保额度在10-300万元之间,担保期限为一年。
三、补助标准
按现行年化0.8%的担保费率给予全额补贴,减免征收。
在补助政策试行期间,如省级或市级出台短期特殊政策,则先享受省级、市级政策后其余部分由区级政策覆盖,最高享受减免保费不得超过0.8%的费率。
四、补助方式
江苏农担镇江分公司根据业务发生实际,每半年集中统一向丹徒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申请担保费补助,申请补助时应提供《农业经营主体减免农业信贷担保保费申报补助明细表》及相关附件,由丹徒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汇商审核确认后结算,将担保费补助汇总转账支付江苏农担。
五、补助总额
丹徒区每年安排100万元资金用于江苏农担镇江分公司农业融资担保费补助,并积极向其推荐辖区内符合农担业务办理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江苏农担年度内向丹徒区提供1.2亿元涉农担保业务规模,促进丹徒区农业产业高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六、监督与管理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牵头对江苏农担镇江分公司的农业融资担保费补助进行核定,会同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做好资金监管和项目评估等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会同区财政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共同研究确定担保支持对象及业务范围,负责对农担公司的农业政策业务指导,协助配合区财政局开展项目评估、对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用补助资金核定等工作。农担镇江分公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三年,由丹徒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镇江市丹徒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镇江市丹徒区财政局
镇江市丹徒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