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镇徒预征告〔2026〕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丹徒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长香西大道(S243—茅以升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征收情形。
二、征收范围
本次预征收土地位于镇江市丹徒区宜城街道长山村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八、第十九、第二十、第二十三、第二十四、第二十七村民小组、长山村委会、姚庄社区第十、第十一居民小组、谷阳村站岗第七、站岗第八、站岗第十一、站岗第十二村民小组、谷阳村委会、宜城街道、长山林场、高资街道、高资街道厚固村委会、石马村委会、石马村车家边、陆家边、石山湾、汤巷、戴家第一、戴家第二村民小组范围内。预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征收土地预公告期限为2026年3月28日至2026年4月13日。
四、工作安排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丹徒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预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预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预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预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人:王小军;联系电话:85586698;
联系人:朱学德;联系电话:85680018。
特此公告。
附图:预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