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村级组织“政经分离”?
村级组织“政经分离”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职能分开,经济职能归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社会职能归村民自治组织管理。
二、目标任务
在前期试点工作(已完成44个行政村)的基础上,今年实现全区88个行政村“政经分离”改革全覆盖。
三、改革内容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实行机构职能、人员选举、议事决策、财务核算、资产管理“五个分开”。
(一)机构职能分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主体,负责经营和管理集体资产,依法代表农村集体行使所有权,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村民自治组织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党的领导和政府指导下负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保障村民依法开展农村基层自治活动。
(二)人员选举分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据有关政策规定,选举产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代表和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村民自治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设立村民代表会议。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两委一社”班子成员应当依法依规交叉任职,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
(三)议事决策分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据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发挥理事会和监事会作用,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实施民主议事决策。村民自治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发挥村民自治作用,由村民(代表)会议实施民主议事决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根据各自职责,厘清民主议事决策及开支审批权限,分别制定议事制度,明确决策程序和权限,确保规范运作。
(四)财务核算分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实行分账管理。
1.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核算内容。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名称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入类一级会计科目主要包括经营收入、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支出类一级科目主要包括经营支出、管理费用、其他支出。
2.村民委员会财务核算内容。村民自治组织在目前尚未明确其专门会计制度的情况下,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管理方式不变。村民委员会自治组织账户名称为“××村民委员会”,主要针对与日常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相关的财务活动,对发生的收支、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进行核算。村民委员会收入类一级会计科目主要包括补助收入、其他收入,支出类一级会计科目主要包括管理费用、公益支出、其他支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采用村账村记或村账镇代理记账模式。各村(涉农社区)根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审批制度,严格集体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村民自治组织财务会计维持现有账务管理关系。分账之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都要严格执行区委农办《关于印发〈镇江市丹徒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的通知》(镇徒委农办〔2019〕6号)。
(五)资产管理分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集体资产管理的主体”“发挥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等有关政策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包括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的所有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经营性资产使用管理权,村民自治组织拥有非经营性资产使用管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