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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丹徒区关于加快推进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政策解读:我区出台《丹徒区关于加快推进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推进市“876”创新引领工程和“产业强区”发展战略,加速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现就促进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针对符合全区主导产业方向的项目和企业,制定本意见。

一、起草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举措。我区出台相关措施,是对国家战略的积极响应和具体落实。镇江市制定的“产业强市”一号战略,明确了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和目标,丹徒区作为镇江市主城区重要组成,依据地方发展规划,结合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制定本意见。

二、起草过程

1.开展调研分析:结合我区新质生产力产业链布局及现状,对本措施文件制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多轮评估,为制定政策提供相应依据。

2.形成文件初稿:结合前期调研和内部研究,根据丹徒区实际情况,形成文件初稿,并上报区政府审议。

3.举行多轮协商:区政府多次召集各镇、街道、园区和相关部门协商推进《若干意见》相关事项。

4.公开征求意见:在起草过程中,区招商服务中心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正式征求各板块和相关部门意见建议,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要求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符合依法合规的相关要求。

三、主要内容

《若干意见》共分为十条,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吸引产业集聚发展:强化产业要素加快集聚,对于符合我区重点鼓励发展方向、有较好延链补链效果、较强带动效益的产业项目予以支持。

二是支持项目加大投入: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加大设备投入,对项目方核定新购置设备投入给予支持。

三是提振企业规模能级:持续做大做强企业规模,对迅速入规入库的企业给予支持。

四是鼓励项目利用外资:贯彻全省稳外资稳外贸工作要求,支持鼓励企业引进和利用外资。

五是助力企业创新发展:加大科技创新引培力度,积极协助企业申报省市区各类人才计划和科技项目,支持企业招才、引才、留才,鼓励加大研发投入。

六是鼓励集约利用土地:鼓励企业节约集约用地和存量资产盘活,对节约集约用地和盘活存量的企业予以支持。

七是积极拓展招商模式:鼓励中介招商、平台招商等市场化招引方式,开展各类招商工作,举办招商活动、驻点招商等。

八是降低产业用地成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政策法规,通过公开交易平台,对主导产业项目实行差异化土地供应。

九是强化要素资源保供:支持主导产业项目在用地方面予以倾斜,优先供应存量用地,配置耕地占补和征转用等指标资源、绿电和环境容量指标。

十是其他: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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