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区城市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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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徒区城管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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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涉企收费综合性目录清单

序号

部门名称

收费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服务内容
或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
方式及部门

政策依据

备注

1

丹徒区城管局

本级

政府 部门

城镇垃圾处理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城镇垃圾处理费

(1)单位: 5/·月。

(2)建筑施工单位: 6/万元工程造价

(3)行业单位: 130/吨;

自行运至转动站:100/吨;

日产生量不足15公斤:40/(其中摊点30/·)

(4)个人: 5/·

政府制定:江苏省住建厅、江苏省物价局、

镇江市市政府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条;

计价格〔2002872号,苏政办发〔200313号,苏价工〔200960号,苏财综〔20098号、苏建城〔200961号,苏价工〔2009310号、苏财综〔200958号、苏建城〔2009302号,苏价规〔201710号,镇政发〔201043号,镇政规发﹝20234


2

丹徒区城管局

本级

政府 部门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

建设性占道,车行道占道在一个月内0.30/·平方米。人行道占道在一个月内0.20/·平方米。

超过一个月可以逐步提高收费标准,但最高不超过100%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见文件

政府制定:江苏省住建厅、江苏省物价局、镇江市市政府、镇江市物价局、丹徒区物价局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建城〔1993410号,苏建综〔1995287,苏财综〔9588号、苏价涉〔1995160号,苏财综〔1999217号,苏政发〔2002105号,财预〔2003470号,苏价服〔2012159号,苏建城〔2016682号,苏发改服价发〔20181348,镇政发〔201043号,镇价费﹝20175号,镇政发〔201844号,镇徒价20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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