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区城市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丹徒区城市管理局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镇江市丹徒区城市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根据《指南》的解释和说明,获得所需的服务。本机关信息公开内容和规定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本《指南》已在丹徒区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直接上网查阅,网址:http://www.dantu.gov.cn/dtcgj/fdzdgknr/dtxxgkpt_list.shtml;也可到丹徒区政务服务中心本机关窗口查阅(镇江市丹徒区谷阳大道178号政务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阅本机关编制的《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查阅《目录》或到政务服务中心本机关窗口查阅。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当面受理查阅两种公开形式。本机关网址:http://www.dantu.gov.cn/dtcgj/fdzdgknr/dtxxgkpt_list.shtml。本机关当面受理点:镇江市丹徒区爱民路146号,镇江市丹徒区城市管理局2202办公室。办公时间为法定工作时间,联系电话:0511-80758109

  (三)公开时限:本机关各类信息产生或变更后,将在规定时间内予以上网公开和接受当面受理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

  (一)申请受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二)公开范围: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外,本机关依申请予以提供。

  (三)受理机构:本机关办公室和丹徒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城管局窗口。

  (四)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该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2、申请渠道

  当面申请: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可直接到丹徒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申请时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即当场登记。

    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丹徒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邮编:212028。

  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在线提交。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电子回执,以便查询申请办理情况。

  3、申请处理

  申请人提出申请后,本机关按照《条例》规定内容和程序办理。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监督电话:0511-80758109),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主管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