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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丹徒区高桥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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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丹徒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镇江市丹徒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8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省、市、区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具体要求,高桥镇认真组织学习,坚决贯彻落实最新要求,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透明度,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扎实做好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着重围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进行梳理,通过“生态丹徒”网、“温暖高桥”微信公众号、宣传公告栏等形式,多渠道主动公开公示。全年以来温暖高桥公众号共更新189期。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

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

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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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虽然做了很多工作,但政务公开工作对照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需进一步加强,在及时主动公开提供信息方面做的还不够。二是信息采集不够丰富,与公众的需求和期待还存在一些距离,在听取公众意见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业务不熟悉,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针对存在的不足,2023年,我镇将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力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的内部审查、部门联动、协调发布制度,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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