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开发区机构设置 |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协调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会务、接待、机要、档案、史志、信息、保密、党务(政务)公开、机关管理等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组织员办公室)、统筹区域内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党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新经济社会组织党建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社会舆情监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管理、考核、老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统一战线、侨台事务、民族宗教事务等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民武装等工作,根据相关法规、规定配备相关人员。 三、经济发展和科技局。牵头制定园区重大政策研究和发展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宏观经济管理工作,参与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行业结构调整规划并做好组织实施、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主导产业培育的研究、规划和推进工作;牵头负责省级开发区的考核、对接等重大工作;负责国家级开发区争创、科技镇长团等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企业经济运行的监测、统计和分析;负责协调解决企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推进企业技术改造、两化融合、电子商务工作;负责企业资金、项目申报管理及政策落实;负责对企业金融服务、企业上市的推进;负责高科技高层次人才及项目的引进,组织各类人才项目申报和绩效评价考核工作;负责科技资金、科技项目申报管理;负责园区合作共建工作;负责区域内农民工工资清欠协调工作;负责区域内社会保障、就业服务等工作。 四、投资促进局(行政审批局)。统筹协调开发区投资促进工作;研究拟订开发区投资促进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加强投资促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开展投资促进活动,负责重点产业项目编制、推进、建设、验收等工作;负责产业园区管理及产业联盟打造,存量资源挖潜和盘活;负责与区重大项目服务中心对接,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负责区域内营商环境优化工作;根据赋权或者相关部门委托,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办事大厅窗口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受理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的咨询与投诉;负责政务服务网的公开透明运行,承担行政审批服务等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负责企业投资建设县级管理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工作;负责组织联合论证、联合审批。 五、规划建设局。牵头编制全区域建设总体规划,拟定并实施各功能园区详细规划;负责区域内各类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及重点工程建设、竣工验收;负责区域内市政道路、路灯、市政排水管网等市政设施的维管;负责在建项目的雨污分流专项验收工作;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规划调整和相关规划服务对接工作;协调园区水电气讯等配套服务工作;负责区域在建项目工地的安全生产监管、扬尘管控;负责区域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及相关质量技术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 推进重大项目的规划、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承担开发区小型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项目进行联合踏勘、现场服务;负责园区区域评估工作。 六、应急管理局,根据上级部署要求,负责制定本级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考核办法,明确任务分工,督促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负责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开展开发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以及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落实隐患问题整改;负责区域内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区域内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和监管、生态环境长效管理等生态环保工作;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培训,宣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承担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和消防综合监管等工作,负责本级安委办、消委办的日常工作。 七、财政国资局。负责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各类资金监管和债务风险防控工作;负责基本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和财务管理;负责对监管单位及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工作;协调相关金融机构,做好银企对接服务工作;协助开展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