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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丹徒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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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丹徒区教育局

2024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相关文件要求,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教育公开工作效能。

1.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2023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政府信息35条、工作动态29条。通过丹徒教育局网站信息公开91条、工作动态166条。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对重要政策、重大活动以及与公众密切相关事项在省市级媒体宣传报道28篇。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2.依法推进重点领域公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照法定公开内容,按时发布教育领域的工作推进情况、督查督导结果、政务服务事项和教育事业发展等信息,不断提高教育透明度。围绕“阳光招生”及时发布方案,解读招生政策。主动公开教师招聘、职称评审、教师资格认定等人事信息。在财务工作上,做好教育收费、学生资助、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公开等。妥善处置镇江12345热线以及群众来访来电相关事宜,上级部门交办事项按期办结率达100%

3.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根据上级部门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对照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公开对象和公开层级,依据《镇江市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2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418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

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

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区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相比,仍存在公开实效有待提升、对全区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有待加强等问题。今后我们将立足岗位,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持之以恒抓实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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