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江市财政局、镇江市农业农村局、镇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茅山老区建设补助、革命老区相对薄弱乡镇发展补助、少数民族发展补助)的通知》(镇财农〔2025〕33号)文件精神、依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丹徒区农业产业项目全过程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镇徒办〔2018〕106号)文件要求及镇江市丹徒区宝堰镇鲁溪村村民委员会提出的《关于鲁溪村蒋岗蔬菜基地蔬菜大棚提升项目变更的请示》。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农业农村局相关部门及业务技术人员组成农业项目评审组,对该项目变更后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经现场查勘集中审阅申报材料和询问项目单位具体情况等环节,项目通过评审,经农业项目管理办公室审定通过,拟批准上报项目,详情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7月13日—7月19日,在公示期间,如发现不实内容或有不同意见,请与镇江市丹徒区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电话:0511-87051968。
附件:
2025年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明细表(变更后)
镇江市丹徒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