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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徒区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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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丹徒区信访局

(2024年1月5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060 ) 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撰写。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未收到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要求,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事项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十条  第(一)项

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

0

0

0

二十条  第(五)项

息内容

年处理决定数量

政许可

0

二十条  第(六)项

息内容

年处理决定数量

政处罚

0

政强制

0

二十条  第(八)项

息内容

收费金额(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

人或其他组织

业企业

研机构

律服务机构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计其他情形)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

0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复议

政诉讼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主要不足是信息公开工作不专业,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类型不够全面,更新相对滞后。

2024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更加聚焦服务群众,切实提升信息公开水平和公开实效,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经济、服务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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