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丹徒区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
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现将丹徒区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告:
2025年,区本级财政“同级审”报告涉及12个项目,相关审计报告共反映66个问题。截至12月底,已整改59个(所有到期问题已全部整改),剩余7个问题按照整改方案有序推进中,其中分阶段整改问题4个,持续整改问题3个。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方面
(一)关于“预算编制和执行中落实有关财经政策不够严格”的问题。区财政局在编制2026年度预算时,已针对审计查出问题进行整改,重点修正部分预算追加不够准确的短板,同时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相关要求,严控三公经费规模,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合理、高效。加快上级专项资金拨付进度,审计后累计下达或核销专项资金40188万元,后期,将继续加大专项资金拨付和清理力度,并在编制年度决算时,将部分超规模政府性基金项目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二)关于“财政收支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 的问题。区财政局非税账户结存876.63万元已全部缴入国库,通过发放通知及联系相关单位人员,清理核收待查收入863.26万元。加大部分预算单位借款清理力度,2025年,通过预算内列支消化部分存量借款4560万元,剩余部分将在以后年度逐步清理。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项目评估报告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出具了资产评估明细表。
(三)关于“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管理有待加强” 的问题。区财政局和区民政局于2025年9月联合制定印发了《丹徒区养老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支付2024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453.48万元,结余0.94万元为项目质保金;福彩公益金132万元、长山村和西麓村两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运营补贴8.32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区财政局加大专项资金盘活力度,全面清理结余结转两年以上的专项资金,已按照规定拨付相关资金839.62万元,剩余227.72万元待2026年1月安排支付或者核销。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截至2025年底的支出进度为17.18%,已会同区住建局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资金按进度分批拨付。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方面
(一)关于“部分单位支出手续不够完备”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全面疏理支出管理流程,对缺失、不规范的凭证附件资料进行了补充修正,确保财务支出手续完备、审批流程规范有序。
(二)关于“个别单位扩大支出范围”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立即整改超范围支出行为,已停止代付各单位绿植养护费用、停止对非本单位职工饭卡充值,严格界定支出范围,杜绝违规支出。
(三)关于“部分单位财政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针对少记固定资产问题已完成补记入账,并建立定期资产盘点机制;组织人员学习财经管理文件,强化内部管理,切实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四)关于“部分单位采购及合同管理亟需加强” 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已扣回提前支付的项目资金5万元,补充和完善有关合同关键条款;重点组织学习涉农小额采购管理办法,严格遵循政府采购范围和标准开展采购活动,规范采购及合同管理流程。
(五)关于“部分单位内部控制不够完善,执行不够严格” 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内控体系建设,制订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决策范围、程序和要求,健全内控体系,确保各项规定执行到位。
三、区级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方面
(一)关于高标准农田专项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局约谈项目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各环节相关单位人员并责令逐条整改,督促跟审单位复核2023年项目结算报告、开展二次审计,已追回多结算的工程款12.12万元。同时,聘请专业律师团队评估相关违规情况,拟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处罚措施,通过组织人员学习有关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文件、补充和完善材料报验与监理审批手续、建立健全变更审核机制,全面提升项目管理质效。
(二)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区残联制订出台了《镇江市丹徒区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帮扶基地及残疾人之家资金拨付实施意见》等管理类文件5个,并会同区卫健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残疾评定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评定医院及评定费用标准。同时,组织全体职工学习相关文件,对接受改造的残疾人家庭进行实地走访,重新审核验收资料,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支付项目资金,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
四、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方面
(一)关于“部分工程存在建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责成下属单位与施工企业按审批流程补签工程变更增项补充协议;同时,明确要求在今后的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投资管理规定,规范履行审批程序,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关于“部分项目招投标不合规”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通过党委会议强化招投标管理,明确招投标活动必须在取得各项批复及审批手续后开展,招标控制价严格限定于审批概算范围内;相关施工单位已按照规定提交了履约担保,确保招投标环节合规闭环。
(三)关于“部分工程存在合同签订、现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暂扣了总承包单位的项目尾款,待争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再行支付;重新修订了施工、监理合同文本,明确施工工期、延误损失、应急处置费等核心条款;督促下属单位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控建设成本,全面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