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以及中央、省、市对烈士褒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我区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工作,经丹徒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丹徒区烈士陵园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方案向社会公告。
镇江市丹徒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