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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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丹徒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镇江市丹徒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公开原则

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二、公开主体

镇江市丹徒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

三、公开内容

镇江市丹徒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是指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镇江市丹徒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以下类别的政府信息:(一)领导分工(二)机构职能(三)信息公开

四、公开方式

镇江市丹徒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官方网站、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媒体记者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浏览镇江市丹徒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网站的方式查找所需信息。

五、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根据自身特殊需要,向镇江市丹徒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负责对信息进行加工或者其他处理。本局将分批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逐步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局申请获取的,本局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局将依法处理。

(一)受理机构受理机构为镇江市丹徒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办公地址为(镇江市丹徒区瑞山路228号),办公时间为法定工作时间,联系电话:0511-80900671,通信地址:镇江市丹徒区丹徒区瑞山路228号丹徒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邮编212028。

(二)申请方式向本局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丹徒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丹徒区人民政府”网上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本局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丹徒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申请时应当持有效身份证。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即当场登记。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邮寄至丹徒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邮编:212028。

3.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丹徒区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政务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丹徒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请妥善保管电子回执,以便查询申请办理情况。

(三)申请处理

1.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尽可能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应当公开的信息,将制作公开决定书予以公开。

4.对不属于本局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局受理机构将告知申请人,如有可能将提供掌握该政府信息的机关及联系方式。

5.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依申请公开流程图。

(四)申诉程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本局监督电话:0511-80900671 ,地址:镇江市丹徒区丹徒区瑞山路228号丹徒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邮编212028。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工作机构

镇江市丹徒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是镇江市丹徒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镇江市丹徒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主管业务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镇江市丹徒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地址:镇江市丹徒区瑞山路228号 邮编:21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