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丹徒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一)主体。丹徒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信息公开主体包括文体广旅局及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二)范围。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信息应当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5.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6.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区文体广旅局办公室负责主动公开区文体广旅局信息。
(1)区文体广旅局及办公室制发应依法依规进行公开的文件;
(2)区文体广旅局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区文体广旅局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区文体广旅局领导活动;
(5)区文体广旅局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区文体广旅局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区文体广旅局机构职责、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相关信息;
(10)区文体广旅局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政府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丹徒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价申请时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即当场登记。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邮寄至丹徒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地址:镇江市丹徒新区九华山南路281号;电话:85588611;邮编:212028。)
3.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丹徒区政府门户网站首页——选择丹徒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丹徒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电子回执,以便查询申请办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