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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徒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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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省、市、区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住建局坚持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实干创新,狠抓工作落实,确保2019年度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1.新《条例》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住建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一项重大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通过自学研读、集体学习和理论知识测试等形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培训,确保新《条例》入心入脑。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第一时间召开会议研究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做好新《条例》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方法措施,决定在住建局党委组织领导下,由局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和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在2019年度分阶段、分层次、分类别抓好新《条例》的学习贯彻。将新《条例》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和全体人员理论学习中,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标准,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在学习贯彻过程中,要做到明确一个意义即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新《条例》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学习贯彻新《条例》的自觉性。突出两个重点,即把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部门)负责人作为学习宣传的重点,把新《条例》对住建局各项要求严格落实到各科室(部门),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注重三个到位,即动员部署到位、组织计划到位、学习宣传到位,确保新《条例》的学习贯彻活动扎实开展。

二是广泛开展活动。开展 “三个一”活动,即开展一轮集中学习,将新《条例》的学习作为一个专题,对领导班子成员、科室(部门)负责人和一般工作人员提出了具体学习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学,做到精读,科室(部门)负责人要重点学,做到熟读,广大干部职工要普遍学,做到通读;策划一套宣传方案,利用局办公群推送新《条例》相关的解读材料,安排专人对局学习新《条例》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开展一次理论知识测试,让所有干部职工进一步了解和熟悉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通过活动组织,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了政务公开的意识,提升了政务公开的能力。

2.主动公开情况

1)公开数量:2019年度全局各科室(部门)共累计公开信息76条。

2)主要类别:2019年度我局主动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政府集中采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

3)主要形式: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3.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度我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为零。

4.政府信息资源管理

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多次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新闻宣传以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出部署,并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流程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流程。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局办公室与各科室(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联动机制,建立年度政务公开台账,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5.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丹徒区政府官网上二级网站公开相关政务信息。

6.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坚持政务信息公开监督制度,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发布流程,自觉接受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监督和指导,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7

-21

5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4

6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

495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

度办

理结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4

0

0

0

4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不及时、不经常的现象还比较普遍;二是方式方法不够创新,运用图片、视频等可视化方式解读政策和回应社会关切有待强化。

我局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新《条例》精神,认真排查总结工作中存在的矛盾问题,不断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切实加强住房保障、房产交易等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加大督导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群众的监督权、知情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一方面是积极参加上级部门或区委、区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另一方面是积极与其他单位交流讨论,提高业务水平,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强化队伍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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